最近抽空整理了2010年注会考试《经济法》教材的word版,需要的朋友尽快下载! 分章下载: 2010年度CPA教材《经济法》第01章 法律基础知识.doc 2010年度CPA教材《经济法》第02章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doc 2010年度CPA教材《经济法》第03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doc 2010年度CPA教材《经济法》第04章 公司法.doc 2010年度CPA教材《经济法》第05章 证券法.doc 2010年度CPA教材《经济法》第06章 企业破产法.doc 2010年度CPA教材《经济法》第07章 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doc 2010年度CPA教材《经济法》第08章 物权法律制度.doc 2010年度CPA教材《经济法》第09章 合同法律制度(总则).doc 2010年度CPA教材《经济法》第10章 合同法律制度(分则).doc 2010年度CPA教材《经济法》第11章 外汇管理法律制度.doc 2010年度CPA教材《经济法》第12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doc 2010年度CPA教材《经济法》第13章 票据法律制度.doc 2010年度CPA教材《经济法》第14章 工业产权法律制度.doc 2010年度CPA教材《经济法》第15章 竞争法律制度.doc 打包下载: 2010年CPA考试《经济法》教材word版.rar 希望大家能够将此资源分享给你的好友!好东西大家一起分享!!
2010年CPA考试《税法》从厚到薄[04-05]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例题1•单选题】某邮局2008年1月份取得报刊发行收入200 000元,邮寄业务收入300 000元,信封、信纸销售收入40 000元,其它邮政业务收入60 000元。该邮局当月应缴纳营业税( )。 A.16 800元 B.18 000元 C.25 000元 D.30 000元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200 000+ 300 000+ 40 000+ 60 000)×3% =18 000(元) 【例题2•计算题】(2009年考题,计算题,6分) 某服务公司主要从事人力资源中介服务,2009年2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1)接受某用工单位的委托安排劳动力,取得该单位支付的价款共计50万元。其中,40万元用于支付劳动力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2万元用于支付劳动力的住房公积金; (2)提供人力资源咨询服务取得收入40万元; (3)提供会议服务取得收入30万元; (4)在中国境内接受境外企业的远程业务指导(境外企业未派人来华),支付费用20万元; (5)借款给某单位,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10万元; (6)转让接受抵债所得的一处房产,取得收入800万元。抵债时该房产作价50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受托安排劳动力业务应缴纳的营业税。 (2)计算提供人力资源咨询服务应缴纳的营业税。 (3)计算提供会议服务应缴纳的营业税。 (4)计算接受境外企业远程业务指导所付费用应代扣代缴的营业税。 (5)计算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应缴纳的营业税。 (6)计算转让房产应缴纳的营业税。 『正确答案』 (1)计算受托安排劳动力业务应缴纳的营业税=(50-40-2)×5%=0.4(万元) (2)计算提供人力资源咨询服务应缴纳的营业税=40×5%=2(万元) (3)计算提供会议服务应缴纳的营业税=30×5%=1.5(万元) (4)计算接受境外企业远程业务指导所付费用应代扣代缴的营业税=20×5%=1(万元) (5)计算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应缴纳的营业税=10×5%=0.5(万元) (6)计算转让房产应缴纳的营业税=(800-500)×5%=15(万元)
2010年CPA考试《税法》从厚到薄[04-04]营业税计税依据
一、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营业额,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但不包括同时符合条件的代收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 针对不同行业的具体情况,计税营业额确定的主要规定有: (一)交通运输业 1.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运输企业自境内运送旅客或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旅客或货物的: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该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3.运输企业从事境内联运业务,以实际取得的营业额为计税依据,即以全程联运收入扣除付给对方联运单位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4.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航)与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简称货航)开展客运飞机腹舱联运业务时,国航以收到的腹舱收入为营业额;货航以其收到的货运收入扣除支付给国航的腹舱收入的余额为营业额。 (二)建筑业 1.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纳税人从事建筑劳务(不含装饰劳务),其营业额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纳税人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的设备的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其营业额应包括设备的价款在内。 【链接】教材P174第6项:通信线路工程和输送管道工程所使用的电缆、光缆和构成管道工程主体的防腐管段、管件(弯头、三通、冷弯管、绝缘接头)、清管器、收发球筒、机泵、加热炉、金属容器等物品均属于设备,其价值不包括在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中。其他建筑安装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也不应包括设备价值,具体设备名单可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列举。 【例题1·计算题】某建筑公司与开发区签订安装工程合同一份,为其铺设通信线路,工程价款共计300万元,其中包含由开发区提供的光缆、电缆价值80万元,月末线路铺设完工,收回全部价款;计算铺设通信线路工程应缴纳的营业税。 『正确答案』铺设通信线路工程应缴纳的营业税=(300-80)×3%=6.6(万元) 3.自建行为是指纳税人自己建造房屋的行为,纳税人自建自用的房屋不纳营业税,如纳税人(包括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售)将自建房屋对外销售,其自建行为应按建筑业缴纳营业税,再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例题2·计算题】某建筑公司将自建的一栋住宅楼销售给职工,取得销售收入1000万元、煤气管道初装费5万元,代收住房专项维修基金50万元;该住宅楼的建筑成本780万元,当地省级税务机关确定的建筑业的成本利润率为15%。 『正确答案』自建住宅楼销售给职工应缴纳的营业税=780×(1+15%)÷(1-3%)×3%+(1000+5)×5%=77.99(万元) 【例题3·计算题】房地产公司自建写字楼18万平方米,工程成本每平方米2000元,售价每平方米3600元。当年销售自建写字楼10万平方米;将0.5万平方米自建写字楼无偿赠送给乙单位。计算该房地产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当地营业税成本利润率为10%)。 『正确答案』(1)计算该房地产公司当年应纳建筑业营业税: 应纳建筑业营业税=2000×(10+0.5)×(1+10%)÷(1-3%)×3%=714.43(万元) (2)计算该房地产公司当年应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 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3600×(10+0.5)×5%=1890(万元) 【例题4·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应计入营业税计税依据的有( )。 A.总承包额中的分包额 B.通讯线路工程所使用的电缆、电线等设备价款 C.修缮工程所耗用的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能源动力价款 D.建筑工程所使用的建筑材料价款 『正确答案』CD 三、金融保险业 1.一般贷款业务:以贷款利息收入全额为营业额(包括加息、罚息)。 2.金融企业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以纳税人向承租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以直线法折算出本期的营业额。 3.金融商品转让业务:从事股票、债券买卖业务以股票、债券的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不包括非金融机构和个人) 【例题5·单选题】某银行第二季度买卖企业债券出现负差55万元;第三季度购买企业债券共支付564万元,其中包括各种税费0.7万元;第三季度转让企业债券取得收入690万元,在转让企业债券过程中,支付各种税费1.1万元。该银行第三季度上述业务应纳营业税税额( )万元。 A.3.55 B.3.53 C.3.59 D.6.3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第三季度转让价差=690-(564-0.7)=126.7(万元),第三季度营业税计税营业额=126.7-55=71.7(万元),第三季度应纳营业税=71.7×5%=3.59(万元) 4.金融经纪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手续费(佣金)类的全部收入 金融企业从事受托收款业务,如代收电话费、水电煤气费、信息费、学杂费、寻呼费、社保统筹费、交通违章罚款、税款等,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委托方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5.保险业务: (1)初保业务营业额:全部保费收入。 (2)储金业务营业额:储金的利息(即纳税人在纳税期内的储金平均余额乘以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存款利率折算的月利率计算。) ( ,凡在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核算期限内未收回的,允许从营业额中减除。在会计核算期限以后收回的已冲减的应收未收保费,再并入当期营业额中。 (4)保险企业开展无赔偿奖励业务:向投保人实际收取的保费。 (5)境内保险人以境内标的物向境外再保险人办理分保业务:以全部保费收入减去分保保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境外再保险人应就其分保收入承担营业税纳税义务,并由境内保险人扣缴境外再保险人应缴纳的营业税税款。 [...]
2010年CPA考试《税法》从厚到薄[04-03]营业税税目与税率
营业税的税目按行业、类别共设置了9个,税率也实行行业比例税率。税目税率表如下: 税目 征收范围 税率 一、交通运输业 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不是服务业)、远洋运输(程租、期租业务)、航空运输企业(湿租业务)、公路经营 3% 二、建筑业 1.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 2.自建自用建筑物,其自建行为不是建筑业征税范围 出租或投资入股的自建建筑物,不是建筑业的征税范围 3.管道煤气集资费(初装费)业务,按建筑业征收营业税 3% 三、金融保险业 1.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金融经纪业和其他金融业务。 2.以货币资金投资但收取固定利润或保底利润的行为。 3.融资租赁 5% 四、邮电通信业 邮政:传递函件或包件(含快递业务)、邮汇、报刊发行、邮务物品销售、邮政储蓄及其他邮政业务;电信。 3% 五、文化体育业 表演、播映、经营游览场所和各种展览、培训活动,举办文学、艺术、科技讲座、讲演、报告会,图书馆的图书和资料的借阅业务等。 3% 六、娱乐业 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 【变化】取消了原来对歌厅、舞厅等娱乐行业,统一按20%税率,保龄球、台球按5%的税率的规定。 5%~20%的幅度税率,具体适用的税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在税法规定的幅度内决定。 七、服务业 1.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及其他服务业 2.远洋运输企业光租业务、航空运输企业干租业务 3.对福利彩票机构以外的代销单位销售福利彩票取得的手续费收入,依法征收营业税。 4.对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社保基金托管人从事社保基金管理活动取得的收入,依法征收营业税。 5.符合规定的收取的出包、租赁企业的承包费,不征收营业税。 6.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点经营索道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税目“旅游业”项目,征收营业税。 7.交通部门有偿转让高速公路收费权行为,按“服务业”税目“租赁业”项目,征收营业税。 8.无船承运业务,应按照“服务业”税目“代理业”项目,征收营业税。 9.酒店产权式经营业主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房产使用权与酒店进行合作经营,如房产产权并未归属新的经济实体,业主按照约定取得的固定收入和分红收入均应视为租金收入,根据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按照“服务业——租赁业”征收营业税。 10.对港口设施经营人收取的港口设施保安费。 11.单位和个人受托种植植物、饲养动物的行为,应按照营业税“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殖税。 5% 八、转让无形资产 1.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2.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共担投资风险的,不征营业税;在投资期内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营业税。 5% 九、销售不动产 1.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 2. 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共担投资风险的,不征营业税;在投资期内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营业税。 3.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按规定征收营业税; 4.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按规定征收营业税。 5% 税率归纳: 3%(4个):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 5%(4个):金融保险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
2010年CPA考试《税法》从厚到薄[04-02]营业税纳税义务人与扣缴义务人
一、纳税义务人 1.一般规定: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 【提示】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属于营业税的非应税劳务。 2.境内劳务判定的几种情况——劳务发生地在境内。具体情况为: (1)提供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2)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3)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 (4)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特别关注】境内提供保险劳务:一是指境内保险机构为境内标的物提供的保险,不包括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二是指境外保险机构以在境内的物品为标的物所提供的保险。 3.其他规定: (1)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转包的,以分包人或转包人为纳税人。 (2)承租人或承包人。 (3)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的劳务,也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 【例题1·多选题】(2009年)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营业税的有( )。 A.境外保险公司为境内的机器设备提供保险 B.境内石油公司销售位于中国境外的不动产 C.境内高科技公司将某项专利权转让给境外公司 D.境外房地产公司转让境内某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境内企业销售境外的不动产,不属于我国的营业税征税范围;境内公司将专利权转让给境外公司,不征收营业税。因此,正确选项为AD。 二、扣缴义务人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具体情况难以确定纳税人,因此税法规定了扣缴义务人。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其应纳税款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二)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时应按照下列规定确定营业税扣缴义务人: 1.建筑业工程实行总包后转包、分包方式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2.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无论工程是否实行分包,税务机关可以建设单位和个人作为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 (1)纳税人从事跨地区(包括省、市、县,下同)工程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的; (2)纳税人在劳务发生地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 (三)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有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以受让者或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四)单位或个人进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其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 (五)分保险业务,其应纳税款以初保人为扣缴义务人(已改:现为初保人一次性缴纳,分保人不再交,除非分保人是境外保险公司); (六)个人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的,其应纳税款以受让者为扣缴义务人; (七)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 【例题2·多选题】纳税人提供建筑业,以建设单位和个人作为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的有( )。 A.纳税人从事跨地区建筑业工程劳务 B.纳税人从事本地区建筑业工程总承包、分包方式劳务 C.纳税人实行建筑业工程总承包方式劳务 D.纳税人在劳务发生地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无论工程是否实行分包,税务机关可以建设单位和个人作为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①纳税人从事跨地区(包括省、市、县,下同)工程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的;②纳税人在劳务发生地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 【例题3·计算题】甲公司经境外乙公司许可使用某项商标,本月向乙公司支付商标使用费10万元。 『正确答案』应代扣代缴的营业税=10×5%=0.5(万元) 以上总结根据中华会计网校叶青老师讲义整理!
2010年CPA考试《税法》从厚到薄[04-01]营业税基本原理
◆本章内容:8节 第一节 营业税基本原理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与扣缴义务人 第三节 税目与税率★ 第四节 计税依据★★ 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六节 几种特殊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 第七节 税收优惠★ 第八节 征收管理 ◆本章变化内容 1.娱乐业执行5%~20%的幅度税率,具体适用的税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在税法规定的幅度内决定。取消了原来对歌厅、舞厅等娱乐行业,统一按20%税率,保龄球、台球按5%的税率的规定。 2.取消建筑业关于清包工业务的规定。 3.取消金融保险业关于外汇转贷业务、应收未收利息纳税的规定。 4.增加邮电通信业关于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从事特殊接受捐款业务,以余额计征营业税的规定。 5.增加合作开展考试的业务,按照“服务业—代理业”税目依5%的税率余额计征营业税的规定。 6.变化: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已购住房的营业税优惠恢复原来政策。 [04-01]营业税基本原理 一、营业税的概念 营业税是以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额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商品劳务税。 二、营业税计税方法 营业税一般以营业收入额全额为计税依据,实行比例税率,税款随营业收入额的实现而实现,因此,计征简便,有利于节省征纳费用。 三、营业税的作用 (一)广泛筹集财政资金 (二)体现国家政策,促进各行业协调发展 (三)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 四、营业税与增值税的关系 区别:(1)征税范围完全相反,互相排斥。 (2)和价格的关系不一样。增值税是价外税,营业税是价內税。营业税在所得税前可以扣除,增值税所得税前不得口扣除。 (3)计税方法不一样。增值税中,一般纳税人采用的是购进扣税法,而营业税只有个别情况,只有个别税额扣除情况,营业税计税依据中有扣除的情形。
2010年CPA考试《税法》从厚到薄[03-06]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
最近在工作上运用到税法的东西越来越多,也意识到学好税法的重要性。从实务的角度来讲,税法和会计是用到最多的,所以虽然注会考试中很多东西可能在实务中不会那么难,但是有了注会的理论基础,一定可以让你在实务工作中得心应手。 一、基本规定 项目 政策内容 1.退税率 消费税的退税率(额),就是该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征税率(额)。 企业出口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须分别核算、申报,按各自适用税率计算退税额;否则,只能从低适用税率退税。 2.出口退(免)消费税政策 又免又退: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以及外贸企业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 只免不退: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 不免不退:除生产企业、外贸企业外的一般商贸企业 3.退税计算 只有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才有退采购环节消费税 应退消费税=出口货物工厂销售额(不含增值税)×退税率 4.出口退免税后管理 (1)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后发生退关或退货:必须及时补交已退消费税; (2)生产企业直接出口应税消费品发生退关或退货:暂不补交消费税,待转做内销后再补交消费税。 二、生产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 【例题1·计算题】某外商投资举办的摩托车生产企业,2009年2月份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外购原材料,支付价款480万元、增值税81.6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运输费用48万元,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 (2)向国外销售摩托车800辆,折合人民币400万元;在国内销售摩托车300辆,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50万元; (3)管理不善造成外购的原材料正常损失,非正常损失的不含税金额32.79万元(其中含运费金额2.79万元),本月内取得保险公司给予的赔偿金额12万元; (注:增值税税率17%、退税率13%;消费税税率10%)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 (1)计算该企业2月份应抵扣的进项税额总和; 『正确答案』 计算该企业2月份应抵扣的进项税额总和; =81.6+48×7%-(32.79-2.79)×17%-2.79÷(1-7%)×7%-400×(17%-13%) =81.6+3.36-5.1-0.21-16=63.65(万元) (2)计算该企业2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正确答案』当月应缴纳增值税=150×17%-63.65=-38.15(万元) (3)计算该企业2月份应退的增值税; 『正确答案』当月应退增值税: 当月免抵退税额=400×13%=52(万元); 当月应退增值税=38.15万元 (4)计算该企业2月份应缴纳的消费税。 『正确答案』2月份应缴纳的消费税=150×10%=15(万元) 三、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 【例题2·单选题】某外贸公司2009年3月从生产企业购入化妆品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5万元、增值税4.25万元,支付购买化妆品的运输费用3万元,当月将该批化妆品全部出口取得销售收入35万元。该外贸公司出口化妆品应退的消费税为( )。 A.7.5万元 B.8.4万元 C.9.7万元 D.10.5万元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外贸企业从生产企业购进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消费品直接出口,应该依照外贸企业从工厂购进货物时不含增值税的价格计算应退的消费税税款,应退消费税=25×30%=7.5(万元)。 【提示】应退增值税=25×增值税退税率(假定11%)=2.75(万元) 四、征收管理 (一)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 与增值税原理一致,内容也基本相同,此处不再重复。只是注意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二)纳税地点 有不同于增值税之处,消费税主要是核算地纳税。 1.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应当向纳税人核算地(最新规定为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委托个人加工外,由受托方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代收代缴消费税税款。 3.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
2010年CPA考试《税法》从厚到薄[03-05]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
本部分主要讲五个大问题:应税消费品生产销售环节消费税计算、进口环节消费税计算、委托加工环节消费税计算、扣税、税额减征。 一、生产销售环节 (一)直接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三种计税方法 计税依据 适用范围 计税公式 1.从价定率计税 销售额 除列举项目之外的应税消费品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2.从量定额计税 销售数量 列举3种:啤酒、黄酒、成品油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3.复合计税 销售额、销售数量 列举2种:白酒、卷烟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税计算 1.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缴纳消费税,避免重复征税。 2.用于其它方面: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①本企业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 ②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 ③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 【例题1·多选题】(2008年)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消费税的有( )。 A.化妆品厂作为样品赠送给客户的香水 B.用于产品质量检验耗费的高尔夫球杆 C.白酒生产企业向百货公司销售的试制药酒 D.轮胎厂移送非独立核算门市部待销售的汽车轮胎 『正确答案』AC 【例题2·多选题】某汽车制造厂生产的小汽车应按自产自用缴纳消费税的有( )。 A.用于本厂研究所作碰撞试验 B.赠送给贫困地区 C.移送改装分场改装加长型豪华小轿车 D.为了检测其性能,将其转为自用 『正确答案』BD 【例题3·计算题】某汽车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小汽车,小汽车不含税出厂价为12.5万元。5月发生如下业务:本月销售小汽车8600辆,将2辆小汽车移送本厂研究所作破坏性碰撞实验,3辆作为广告样品,2辆移送加工豪华小轿车。(假定小汽车税率为9%)。计算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纳消费税: 『答案解析』(8600+3)×12.5×9%=9678.38(万元)。 【例题4·计算题】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卷烟,卷烟的最高价210元/条、平均价200元/条(均为不含税价格)。2009年12月将50条卷烟做样品,分给各经销单位;将1大箱卷烟送给协作单位。 提示:1箱=250条 『答案解析』 销项税=(50×200+1×250×200)×17%÷10000=1.02(万元) 消费税=(50×200×56%+50×0.6+1×250×200×56%+150)÷10000=3.38(万元) 3.组成计税价格及税额计算: 按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售价计税;无同类消费品售价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 组价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成本+利润+消费税税额=[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应纳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组成计税价格×17% 组价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有几种适用情况: (1)对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 【例3-4】某化妆品公司将一批自产的化妆品用作职工福利,化妆品的成本8000元,该化妆品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但已知其成本利润率为5%,消费税税率为30%。计算该批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正确答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