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纳税人划分 税率或征收率 适用范围 一般纳税人 基本税率为17% 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 低税率为13% 销售或进口税法列举的五类货物 零税率 纳税人出口货物 小规模纳税人 征收率 1.2009年1月1日: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不再划分行业,一律降至3% 2.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征税: 也适用4%或6%的征收率 需要注意的是: (一)一般纳税人:17%基本税率,适用于绝大部分销售或进口的货物;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应税劳务,一律适用17%。 (二)适用13%低税率的列举货物是: 1.粮食、食用植物油、鲜奶; 2.自来水(P50,简易征收率6%)、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货物。 (1)经营者销售(初级)农产品。 (2)音像制品。 (3)电子出版物。 (4)二甲醚。 【2009年1月1变化】部分资源税应税矿产品的增值税税率由13%恢复为17%,包括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煤炭和盐(食用盐除外)。 【例题1·多选题】根据现行政策,下列项目适用13%税率的有( )。 A.印刷厂自行购买纸张印刷图书 B.苗圃销售自种花卉 C.矿产品 D.果品公司批发水果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B选项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应免税;部分矿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从2009年1月1日起调为17%。 (二)零税率 出口货物免税——仅指在出口环节不征收增值税; 零税率——除了在出口环节不征收增值税以外,还要将该产品在出口前已缴纳的增值税进行退税使该产品在出口时完全不含增值税款。 (三)征收率其他情况 (1)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 纳税人 销售情形 税务处理 计税公式 一般纳税人 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未抵扣进项税额) 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售价÷(1+4%)×4%÷2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按正常销售货物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提示1】该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在购进当期已抵扣 【提示2】 对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无法确定销售额的,以固定资产净值为销售额[P5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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