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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CPA考试《税法》从厚到薄[02-04]增值税税率与征收率的确定

2010年CPA考试《税法》从厚到薄[02-04]增值税税率与征收率的确定

按纳税人划分 税率或征收率 适用范围 一般纳税人 基本税率为17% 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 低税率为13% 销售或进口税法列举的五类货物 零税率 纳税人出口货物 小规模纳税人 征收率 1.2009年1月1日: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不再划分行业,一律降至3% 2.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征税: 也适用4%或6%的征收率   需要注意的是:   (一)一般纳税人:17%基本税率,适用于绝大部分销售或进口的货物;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应税劳务,一律适用17%。   (二)适用13%低税率的列举货物是:   1.粮食、食用植物油、鲜奶;   2.自来水(P50,简易征收率6%)、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货物。   (1)经营者销售(初级)农产品。   (2)音像制品。   (3)电子出版物。   (4)二甲醚。   【2009年1月1变化】部分资源税应税矿产品的增值税税率由13%恢复为17%,包括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煤炭和盐(食用盐除外)。   【例题1·多选题】根据现行政策,下列项目适用13%税率的有( )。   A.印刷厂自行购买纸张印刷图书   B.苗圃销售自种花卉   C.矿产品   D.果品公司批发水果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B选项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应免税;部分矿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从2009年1月1日起调为17%。   (二)零税率   出口货物免税——仅指在出口环节不征收增值税;   零税率——除了在出口环节不征收增值税以外,还要将该产品在出口前已缴纳的增值税进行退税使该产品在出口时完全不含增值税款。   (三)征收率其他情况   (1)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    纳税人 销售情形 税务处理 计税公式 一般纳税人 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未抵扣进项税额) 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售价÷(1+4%)×4%÷2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按正常销售货物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提示1】该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在购进当期已抵扣 【提示2】 对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无法确定销售额的,以固定资产净值为销售额[P54(4) ] [...]

十月 25 2010 | 分类: 2010税法从厚到薄 | 全文 »

2010年CPA考试《税法》从厚到薄[02-03]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2010年CPA考试《税法》从厚到薄[02-03]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一、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 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 2.批发或零售货物的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 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 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   叶青老师特别提醒:这部分内容因为有变化,现以上表为标准来划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例题1·单选题】按照现行规定,下列各项中必须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是( )。   A.年应税销售额60万元的汽车修理厂   B.年不含税销售额90万元以上的从事货物批发的纳税人   C.年不含税销售额为80万元以下,会计核算制度健全的从事货物零售的纳税人   D.年不含税销售额为50万元以下的成品油加油站   『正确答案』C     【例题2·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有( )。   A.年应税销售额70万元的个体加工厂   B.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C.年应税销售额20万元的其他个人   D.非企业性单位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A符合一般纳税人标准;C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二、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管理     1、为了加强对加油站成品油销售的增值税征收管理,从2002年1月1日起,对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无论其年应税销售额是否超过180万元(现为80万元),一律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   2、纳税人一经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得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3、从1998年7月1日起,凡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现为8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商业企业、企业性单位,以及以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无论财务核算是否健全,一律不得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三、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1、新办小型商贸企业必须自税务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实际销售额达到180万元(现为80万元),方可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新办小型商贸企业在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之前一律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管理。     一年内销售额达到180万元(现为80万元)以后,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材料及实际经营、申报缴税情况进行审核评估,确认无误后方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相继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辅导期结束,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可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按照正常的一般纳税人理。     2、对设有固定经营场所和拥有货物实物的新办商贸零售企业以及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人员在50人以上的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在进行税务登记时,即提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的,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直接进入辅导期,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     3、对经营规模较大、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固定的货物购销渠道、完善的管理和核算体系的大中型商贸企业,可不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而直接按照正常的一般纳税人管理。

十月 23 2010 | 分类: 2010税法从厚到薄 | 全文 »

2010年CPA考试《税法》从厚到薄[02-02]增值税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

2010年CPA考试《税法》从厚到薄[02-02]增值税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

  一、征税范围的类型(了解):   (1)征税范围仅限于工业制造环节;   (2)征税范围包括工业制造和货物批发两个环节;   (3)征税范围包括工业制造、货物批发和货物零售三个环节;   (4)征税范围包括工业制造、货物批发、货物零售和服务业。   一共四种类型,我国采用的是第三种。      二、征税范围 (一)一般规定 1.销售或进口的货物(有形动产) 2.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划分) (二)特殊规定 1.特殊项目:6项 2.特殊行为: (1)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2)混合销售行为 (3)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行为 (三)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其它特殊规定 1.《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7项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征免税项目:20项 3.增值税起征点的规定 4.放弃免税规定: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一)一般规定   1.销售或进口的货物(有形动产)   除了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以外的资产,包括看不见的电力、热力、气体,看得见的产品等。   2.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划分):   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必须是增值税征税范围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叶青老师的特别说明:站在增值税的角度,应税劳务是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其他的都是非应税劳务,即交营业税的劳务;如果站在营业税的角度,非应税劳务是指不交营业税的劳务,即交增值税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例题·多选题】根据我国现行增值税的规定,纳税人提供下列劳务应当缴纳增值税的有( )。   A.汽车的租赁   B.汽车的修理   C.房屋的修理   D.受托加工白酒   『正确答案』BD   (二)特殊规定   1.特殊项目:   (1)货物期货,应当征收增值税,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应当征收增值税。   (3)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均应征收增值税。   (4)集邮商品的生产,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均征收增值税。   (5)邮政部门发行报刊,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征收增值税。   (6)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应当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2.特殊行为——视同销售货物行为(掌握)   【要求】考试中各种题型都会出现,必须熟练掌握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代销中的委托方:   【掌握要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收到代销清单或代销款二者之中的较早者。若均未收到,则于发货后的180天缴纳增值税。   【例题】某汽车生产企业收到代销公司代销5辆小汽车的代销清单及货款l63.8万元(小汽车每辆成本价20万元,与代销公司不含税结算价28万元)。企业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代销汽车款    1638000     贷:预收账款——代销汽车款    1638000   【解析】   应纳增值税= 28×5×17%=23.8(万元)   应纳消费税= 28×5×9%=12.6(万元) [...]

十月 23 2010 | 分类: 2010税法从厚到薄 | 全文 »

2010年CPA考试《税法》从厚到薄[02-01]增值税基本原理

2010年CPA考试《税法》从厚到薄[02-01]增值税基本原理

本章是CPA考试中比较重要的一章,在历年考试单选题、多选题、综合题中均有出现,一定要掌握。   一、增值税含义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增值额相当于商品价值C+V+M中的V+M部分。   对增值税概念的理解,关键是要理解增值额的含义:   增值额是指企业或者其他经营者从事生产经营或者提供劳务,在购入的商品或者取得劳务的价值基础上新增加的价值额。   (1)从理论上讲,增值额是指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额。   (2)就一个生产单位而言,增值额是这个单位商品销售收入额或经营收入额扣除非增值项目(相当于物化劳动,如外购的原材料、燃料、动力、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价值后的余额。这个余额,大体相当于该单位活劳动创造的价值。   (3)就一个商品的生产经营全过程来讲,不论其生产经营经过几个环节,其最后的销售总值,应等于该商品从生产到流通的各个环节的增值额之和,即   商品最后销售价格=各环节增值额之和   (4)从国民收入分配角度看,增值额V+M在我国相当于净产值,包括工资、利润、利息、租金和其他属于增值性的收入。   参考教材31页表2-1,下面用图示来分析这个例子:      二、增值税的特点   1.保持税收中性   根据增值税的计税原理,流转额中的非增值因素在计税时被扣除。   2.普遍征收   从事商品生产经营和劳务提供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在商品增值的各个生产流通环节向纳税人普遍征收。   3.税收负担由商品最终消费者承担   4.实行税款抵扣制度   在计算企业主应纳税款时,要扣除商品在以前生产环节已负担的税款,以避免重复征税。   5.实行比例税率   6.实行价外税制度   在计税时,作为计税依据的销售额中不包含增值税税额,这样有利于形成均衡的生产价格,并有利于税负转嫁的实现。   补充我国增值税的特点:   1.2008年12月31日前主要是生产型增值税;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增值税类型有三种,区分的标志——扣除项目中对外购固定资产的处理方式不同。 增值税的类型 特点 1.生产型增值税 (我国1994-2008) 不允许扣除购入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增值税款,也不考虑生产经营过程中固定资产磨损的那部分转移价值(即折旧) 2.收入型增值税 购入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增值税款,可以按照磨损程度已计提折旧相应地给予扣除 3.消费型增值税 (我国2009/1/1起) 允许将购置物质资料的价值和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增值税款,在购置当期全部一次扣除   2.以票扣税为主;   3.划分两类纳税人:一般人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4.对劳务划分增值税应税劳务与增值税非应税劳务。   三、增值税的计税方法——间接减法计税   我国目前所采用的增值税计算方法为购进扣税法,即在计算进项税额时,按当期购进商品已纳税额计算。实际征收中,采用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合法扣税凭证注明税款进行抵扣的办法计算应纳税款。   应纳税额=应税销售额×增值税率-非增值项目已纳税额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十月 20 2010 | 分类: 2010税法从厚到薄 | 全文 »

2010年CPA考试《税法》从厚到薄[01]税法概论

2010年CPA考试《税法》从厚到薄[01]税法概论

  一、税法与税收关系 概念 含义 特征 税收 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1.无偿性 2.强制性 3.固定性 税法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义务性法规 2.综合性法规 税法与税收关系:税收与税法密不可分,有税必有法,无法不成税。   二、税法的作用   (一)税法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法律保障   (二)税法是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法律手段   (三)税法对维护经济秩序有重要的作用   (四)税法能有效地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五)税法是维护国家权益,促进国际经济交往的可靠保证

五月 21 2010 | 分类: 2010税法从厚到薄 | 全文 »

2010年CPA考试《税法》从厚到薄[00]前言

2010年CPA考试《税法》从厚到薄[00]前言

  一、教材变化   第一章:税法概论增加了“税法的适用原则”。   第二章:增值税   1.征税范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征免税项目中增加7项内容;   2.应纳税额计算:对销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进一步具体化;   3.进项税额抵扣时间限定的各有关规定;   第三章:消费税   1.更新了烟产品的税率和征税环节有关规定;   2.增加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   第四章:营业税   1.娱乐业税率确定的规定有调整;2.计税依据:更新了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销售不动产、服务业等项目有关规定;3.税收优惠政策有变化。   第八章:土地增值税:增加了清算管理规程中的具体内容。   第九章:城镇土地使用税课税范围增加了新规定。

五月 20 2010 | 分类: 2010税法从厚到薄 | 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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