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CPA考试《税法》从厚到薄[02-10]进口货物征税(海关代征)
最近接了一家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企业的代理记账,还要负责出口退税申报的操作,这一块儿比较陌生,也发现实务操作和CPA考试相比,很多细节的问题在教材中是学不到的,只能在实践中去学习。周末乘机补了一下进口方面的税法知识,归纳如下:
一、进口货物征税范围及纳税人
凡是申报进入我国海关境内的货物。
只要是报关进口的应税货物,不论其是国外产制还是我国已出口而转销国内的货物,是进口者自行采购还是国外捐赠的货物,是进口者自用还是作为贸易或其他用途等,均应按照规定缴纳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为进口货物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代理进口货物以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上的纳税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二、进口货物适用税率
13%或17%,同国内货物。

三、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的计算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税率(13%或17%,同国内货物)计算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进口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例题·计算题】某进出口公司2009年4月进口办公设备500台,每台进口完税价格1万元,委托运输公司将进口办公用品从海关运回本单位,支付运输公司运输费用9万元,取得了运输公司开具的货运发票。当月以每台1.8万元的含税价格售出400台,向甲公司捐赠2台,对外投资20台,留下4台自用。另支付销货运输费1.3万元(有运输发票)。
要求: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假设进口关税税率为15%。)
『正确答案』
(1)进口货物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1×500×(1+15%)×17%=97.75(万元)
(2)当月销项税额=(400+2+20)×1.8÷(1+17%)×17% =110.37(万元)
(3)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97.75+ 9×7%+1.3×7%=98.47(万元)
(4)当月应纳增值税=110.37-98.47=11.9(万元)
四、进口货物的税收管理
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当天;纳税地点为进口货物报关地海关;纳税期限为海关填发税款缴纳书之日起1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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